一、適用範圍
本條款適用於安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所提供之所有商品與服務,包含但不限於數位產品(會員、課程、點數等)、實體商品,以及於「睏好商城」中所販售之合作品牌商品。
當使用者完成訂單並付款,即視為同意本條款之全部內容。
二、商品類型與服務角色
本公司所提供之商品與服務分為以下三類:
- 數位產品:包含 i拍會員、開拍會員、線上課程、點數(如鑽石充值)及其他數位內容,均由本公司提供服務與授權。
- 實體商品(本公司自有):由本公司負責出貨及售後服務。
- 合作品牌商品(睏好商城):由合作品牌負責商品出貨、發票開立及售後服務。本公司為平台提供者,協助交易成立與客服溝通,但不直接承擔商品瑕疵之責任。
三、訂單成立與付款
- 使用者完成訂單並成功付款後,即成立購買契約。
- 訂單內容(商品、數量、價格)以系統紀錄為準。
- 使用者應確保所填寫之資料正確,若因資料錯誤導致交易或配送失敗,本公司不負相關責任。
- 若因系統異常、價格標示錯誤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因素,本公司保留取消訂單之權利。
四、數位產品條款
4.1 購買與授權
- 使用者購買數位產品後,僅取得於授權範圍內之使用權,不得轉售、轉讓或提供第三人使用。
- 數位產品之所有權及相關智慧財產權均歸本公司所有。
- 使用者不得對數位產品進行破解、逆向工程、修改或任何未經授權之操作。
4.2 不得退款與撤銷
- 數位產品一經付款並提供使用權(包含會員開通、課程存取、點數發放等),即視為履約完成。
- 數位產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。
- 已購買之數位產品不得申請退款、退貨或要求撤銷交易。
- 點數(如鑽石充值)不得部分或全部退回,亦不得轉換為現金或其他補償。
- 若使用者違反本條款導致帳號停權或終止使用,已支付款項不予退還。
五、實體商品條款
5.1 七日猶豫期
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實體商品於到貨後七日內享有猶豫期(非試用期),使用者得於期限內申請退貨而無須說明理由。
5.2 退貨條件
申請退貨之商品須符合以下條件:
- 商品為全新未使用狀態
- 包裝完整(含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及原包裝)
- 無人為損壞、髒污或缺件
若不符合上述條件,本公司或合作品牌得拒絕退貨或酌收整新費用。
5.3 不適用退貨之商品
以下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:
-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
- 客製化商品
- 易腐敗或保存期限較短之商品
- 已使用或非全新狀態商品
5.4 品牌商品差異
於睏好商城中販售之合作品牌商品,其退貨流程、退款時間及運費負擔,可能依各品牌之規範有所不同,並以商品頁面說明為準。
5.5 商品驗收與風險轉移
- 使用者應於商品送達時立即檢查商品狀態,確認是否有瑕疵、損壞或品項錯誤。
- 如發現商品異常,應於收貨後儘速聯繫客服處理。
- 商品一經簽收,即視為完成交付,商品毀損或遺失之風險,除可歸責於本公司或品牌商外,將由使用者自行承擔。
- 若商品已明顯使用、損壞或超過合理檢查範圍,將影響退貨權益。
六、退貨與退款流程
- 使用者應於期限內聯繫客服申請退貨,並提供訂單資訊。
- 依指示將商品寄回或配合物流回收。
- 商品經檢驗確認符合退貨條件後,辦理退款。
退款方式
- 退款將依原付款方式退回。
- 若商品有瑕疵或錯誤,由本公司或品牌負擔退貨運費。
- 若非商品瑕疵之退貨,運費可能由使用者自行負擔。
退款作業時間約為商品驗收完成後 3–7 個工作天,實際入帳時間依金融機構作業為準。
七、配送說明
- 商品可能由本公司或各合作品牌分別出貨,若訂單包含不同品牌商品,可能分批配送。
- 各商品之出貨時間依商品頁面標示或品牌公告為準。一般情況下:
- 現貨商品:約於付款完成後 1–5 個工作天內出貨(不含例假日)
- 預購或客製化商品:依商品頁面標示之出貨時間為準
- 商品出貨後,物流配送時間約為 1–3 個工作天(不含例假日),實際時間依物流狀況而定。
- 若因天災、疫情、物流延誤、缺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出貨或配送延遲,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,但將協助追蹤與處理。
- 使用者應於收貨時檢查商品狀態,如有瑕疵、損壞或錯誤,應儘速聯繫客服。
- 若因收件資訊錯誤、無人收件或其他可歸責於使用者之原因導致配送失敗,重新配送之費用可能由使用者負擔。
八、使用規範
- 使用者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。
- 不得濫用平台或干擾系統正常運作。
- 違反本條款者,本公司有權暫停或終止其使用權,且不提供任何補償。
九、服務中斷與責任限制
- 本公司將盡力維持服務之正常運作,但不保證服務完全無中斷或錯誤。
- 因系統故障、網路問題或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之服務中斷,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。
- 本公司不對使用者因使用本服務所產生之直接或間接損失負責。
- 使用者應自行妥善保管帳號與密碼,因個人疏忽所致之損失,本公司不負責任。
十、條款修改
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之權利,並於官網或相關平台公告更新,恕不另行個別通知。使用者應自行查閱並遵守最新條款內容。
十一、法律管轄
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,依中華民國法律處理。如有爭議,雙方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